1.公司作為法人需要變更社保嗎?
公司法人變更需要變更社保,因為公司變更後其工商信息也會發生變化。如果社保和公積金賬戶不改,社保和公積金的正常發放會受到影響。
可以帶以下材料到社保局:
(1)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
(2)批準變更的有效證明:工商局的變更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證。
1.企業名稱變更:新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證書)復印件、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變更單(壹式兩份);
2.註冊地址、法人、行業變更: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單(壹式兩份)。
企業可填寫《社會保險企業基本信息修改表》,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已開通網上辦理業務的,可通過網站辦理。
二、公司的設立方式
成立公司基本上有兩種方式:發起和募集。
1.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和“簡易設立”,是指發起人自己認購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設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以發起方式設立,由全體股東出資。
(二)股份公司也可以采取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
(4)發起和設立程序相對簡單。
2.公開募集設立:又稱“漸進式設立”或“復合式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對外募集設立公司的方式。
(1)公開發行設立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設立,也可以不發行股票只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設立。
(2)只能公開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三)要約成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應當占公司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的設立程序較為復雜。
第三,如何設立營利性法人
1.營利性法人是依法登記成立的。
依法成立的營利性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
2.營利性法人的章程應當依法制定。
3.營利性法人應當設立管理機構。
權力機關行使法人章程規定的職權,選舉或更換執行機關和監督機關的成員,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人員。
4.營利性法人應當設立執行機構。
執行機關行使召開機構會議、決定法人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決定法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機構為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會、執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規定的主要負責人為其執行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1.營利性法人設有監事會等監督機構的,監督機構依法行使檢查法人財務、監督執行機構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法人職責等職權,以及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