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產200元;
2、自然分娩1200元;
3、難產或多胞胎2000元。
具體報銷流程如下:
1.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後,男職工可持相關資料到本人單位社保關系所在地的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壹次性生育津貼。詳情如下:
(1)持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計生部門出具的出生狀況證明或第壹胎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院記錄及費用明細清單;
(2)本人就診卡、發票原件、配偶戶籍所在街道(鎮)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無固定收入來源證明。
(3)生育狀況證明或首次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委員會出具。不需要失業時間證明,需要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無固定收入來源證明。
2、社保機構審核後,打印《男職工壹次性生育津貼支付表》,男職工簽字確認補貼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