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公司沒有交社保,是自己交的。可以由公司賠償嗎?

公司沒有交社保,是自己交的。可以由公司賠償嗎?

第壹,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是自己繳納的。可以由單位補償嗎?單位未為職工繳納社保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職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六個月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同時,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應當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咨詢、信訪和投訴。

二、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怎麽辦?單位未繳納社保的,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告,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勞動者以此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社會保險費和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三,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怎麽辦?妳要收集勞動拘留存在的證據,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勞保費。如果單位違規辭退,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壹年發給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詳細介紹的關於公司不交社保,自己交的情況。我能從公司得到賠償嗎?相關知識,公司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