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進入市民中心,點擊“社保”——“電子社保卡”。
3.進入電子社保卡,點擊“社保查詢”。
4.進入查詢界面,點擊“社保卡業務辦理”。
5.進入業務處理界面,點擊“取消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的,主要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利的電子憑證。具備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和應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和應用管理,其所屬的信息綜合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技術管理的相關事務。
第四條社會保障卡按照“壹卡多用、通用”的原則建設。各地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國統壹的標準和規範,並確保在全國範圍內使用。
第五條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可以發放社會保障卡。其他任何機構和組織不得發行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