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當地社保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農村戶口
離職時選擇結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可將個人賬戶積累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壹次性返還給本人,繳費記錄同時清零,繳費年限按新參保重新計算。
2.城市戶口,
3.壹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的。只有以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的,可以申請壹次性清算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並返還給本人。
5.退休前不幸身故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壹次性清算。這部分可以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接收。
6.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的金額尚未領取,余額可以壹次性清算,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養老保險可以中斷。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只要養老金已經交了15年,退休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對繳費年限是否連續沒有要求,所以養老保險可以中斷,只要加起來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綜上,壹般來說,個人養老保險是不能退的。只有在以下特殊情況下才可以退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15的,可以申請壹次性結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額,退還給他們。退休前不幸身故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壹次性結清。這部分是可以繼承的,就是法定繼承人要求的。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金額尚未追回,余額可壹次性結清,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