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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蘇州吳中區失業救濟金領取多少?繳費滿6年,多少個月可以領社保?怎麽才能拿到?

1.接收條件: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1年;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3.已登記失業,並有工作要求。合同到期,雙方不續簽都可以領失業救濟金。二、享受期限: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每滿1年享受2個月,但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三。享受標準:失業保險金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期間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最低不得低於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失業保險金最高和最低標準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布,從2007年7月1起分別為620元和400元。4.申請程序: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7個工作日內,用人單位憑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外地戶籍人員需提供暫住證)、首末份勞動合同、勞動者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蘇州市用人單位辭退手續登記表辦理失業保險。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單位提交的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離職登記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打印《蘇州市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粘貼在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上。3.用人單位應當將《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蘇州市用人單位辦理退休手續登記表》、《職工失業證》、《蘇州市失業人員職業指導教育通知書》等交給失業人員,並在失業保險待遇中告知其審核結果。4.失業人員在單位辦理完離職手續後60日內,持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或社區勞動保障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外地失業人員到單位所在地),辦理登記手續。5 .失業人員在2個月內到街道(鎮)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郵政儲蓄存折。6.每月20日後,失業人員持郵政儲蓄存折到就近的郵政儲蓄網點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