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青島市辦理社會保障卡的通知》第三條:1。搬運材料(1)自行搬運:
(1)青島市戶籍居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2)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及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3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4)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其他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