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職工在醫院門急診就診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能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70%。
3.70歲以上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報銷80%。
第二,住院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壹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住院費用)目前為7萬元。
1,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所在醫院的級別有關。如果住三級醫院,員工自付15%,也就是報銷的85%,從最低門檻到3萬元。
2、30000元至40000元,職工個人繳費10%,報銷90%;
3、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95%可以報銷,員工只要繳納5%。
4.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在職(即上述)職工的60%,但低於余良清繳費標準的全部由個人繳納。
三、定點醫院和零售藥店
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報銷範圍:被保險人只有到自主選擇的四家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除外),或定點中醫、專科(包括口腔醫院、婦產醫院、腫瘤醫院等)就診,才能報銷。)和11甲類醫療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社會保險事業提供必要的經費。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