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保險,任何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
辦理社保的流程:
1.公司在給員工繳納社保時需要出示員工的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材料及復印件;
2.用人單位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辦理保險後,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社保卡;
3.在企業所在地轄區開立企業社保賬戶;
4.將本企業參保職工的社保關系轉移到本企業賬戶;
5.用人單位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辦理保險後,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
6.在社保繳納的第壹個月打印社保中的繳納明細;
7.辦理同城委托的社保代扣手續;
8.以後每個月只需要提交社保的參保人員增減情況,政策經常調整,所以需要的具體資料按照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綜上所述,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需要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雙方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彼此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
社會保險基金應當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退休;
(二)患病或者受傷的;
(三)因工致殘或者患職業病的;
(4)失業;
(5)軸承。
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