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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0.8倍基數積分

法律分析:

1,專科50+緊缺專業30+年齡30+4年社保12=120分。

2.大專50+年齡30+3年1次社保50分(近4年36個月1次社保)=120分。

3、大專50+年齡30+0.8到1倍社保3年25+5年社保15=120分。

4、本科學歷90+年齡30=120分。

5.本科學歷60+年齡30+3年1次社保50(近4年36個月1次社保)=120分。

6、本科學歷60+年齡30+3年0.8到1倍社保25+3年社保9=120分。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六條(基本指標及分值)基本指標包括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年限、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等指標。

(1)年齡

年齡指數最高分30分。具體整合標準如下:

持證人56-60周歲,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就會增加2分。

(2)教育背景

學歷指標最高分110,持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取得國內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即可獲得積分。具體整合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分值50分。

2.持有人已取得學士學位,累計60分。

3.持證人取得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成績為90分。

4.持有人已獲得碩士學位,成績為100。

5.持有人已獲得博士學位,分數為110。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140。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所學專業和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獲得積分。具體整合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成績15。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分值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60分。

4.持有人取得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得分100分。

5.持證人取得國家職業技能資格壹級或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成績140。

持有人申請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國家職業技能資格二、壹級的積分,最近1年累計為職工繳納6個月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註冊,註冊後給予加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