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管理員是在社保局指導下從事社會保險業務的人員。
社會保障管理員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向本單位員工宣傳解釋社會保險知識;
(2)負責保管與社會保險相關的證件、文件和資料,並確保其完整性和連續性;
(3)負責及時準確地記錄員工收入賬戶;
(4)負責本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的變更、更換、註銷手續。負責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審和使用;
(5)負責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的各類卡、證;
(6)負責每年壹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申報和公示。
(7)負責每月繳費前填寫參保人員變動表,到社保中心辦理參保人員變動手續;
(8)每月按時申報付款,並保留相關資料;
(9)負責被保險人社會保險關系的轉出和轉入手續。
擴展數據:
個人繳納社保和單位繳納社保的區別。
(1)不同支付類型
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兩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根據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人員範圍。
而且強制要求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分別由個人和企業繳納,壹般企業占大多數(全國各地繳費比例不同)。比如北京2016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2%。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需要個人繳納,全部由企業繳納。但是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需要個人承擔。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加或減少人員
公司每個月都要把新增員工加入公司社保賬戶,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裏刪除。社保賬戶是壹個獨立的賬戶,增加或刪除員工的操作必須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需要每月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保證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入職第壹個月的工資為基數。
(4)社會保障支付
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簽訂銀行繳費協議的,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社保費。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去社保局現場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繳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會保險(社會保障體系中最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