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撥打醫保服務熱線12333(24小時服務)掛失。掛失時應如實提供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醫保卡卡號、單位名稱。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電話掛失成功,1小時內停卡結算。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有誤,導致電話損失無法確認,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掛失。2.帶上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就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書面掛失手續,在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成功後1小時內停止該卡結算。
二、參保人在重新申領《醫療保險卡》並找到原《醫療保險卡》後,可辦理註銷掛失手續,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醫療保險卡》及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並到附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進行掛失註銷。
2.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當場取消掛失操作,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取消成功後1小時內恢復辦卡結算。
三、參保人遺失或損壞《醫療保險卡》,可申請補發新卡,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等。),向相鄰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完成。
2.參保人也可向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領取醫保卡代為辦理。
第四,其他
1.醫保卡掛失生效前,因使用此卡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均由參保人承擔。
2.參保人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委托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處理的時候。
3、參保人已正常使用“社會保障卡”的,不再更換“醫保卡”。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