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設立個人賬戶,每月20日前按有關標準從社會醫療保險基金中劃轉資金到個人賬戶。持有醫保卡的參保職工可持社保卡前往相應醫保服務銀行的多媒體自助終端“廣東銀聯”標誌的自助櫃員機,或直接前往廣州市相應醫保服務銀行的任壹營業網點或撥打社保卡(醫保)卡服務銀行的服務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