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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須足額繳納社保嗎?

妳不必全額付款。

壹、關於社會保障支付的規定:

1.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3.社保每年都會定時(3月或7月,異地)核定基數,並根據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有必要準備這些工資表的證明;

4、員工工資在300%至60%之間的,按實際申報。無法確定職工工資收入時,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第二,社保繳納

社保繳費是指參加各種社會保障保險並繳納保費的行為。壹般是指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