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表》
2.戶口本;
3.身份證;
4.已經辦理的請提供金融社保卡;請提供被保險人本人在本市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或招商銀行開具的存折或借記卡;
5.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遷入本市且未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養老金的人員,申請基本醫療保險第壹檔的,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未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養老金的有效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