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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支付與實際支付不壹致。

如果職工繳費金額與醫保賬戶余額不壹致,可以去社保局咨詢具體情況。如果社保機構侵犯了參保人的權益,參保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醫療保險收支不壹致的主要原因如下:

1.余額狀態尚未更新。

醫保支付後,余額狀態的更新需要更新壹段時間。有的參保人繳費後直接查詢余額狀態,但壹般不會那麽快顯示新的金額。被保險人可以在壹段時間後查詢余額狀態。

2.被保險人使用余額。

個人醫保賬戶內的資金可由參保人員用於支付門診費用,也可用於在連鎖藥店購買定點藥品。使用後,參保人的個人醫保賬戶余額會減少,因此與參保人繳納的金額不對應。被保險人可自行查詢賬戶支出。微信的醫療健康服務和支付寶的市民中心都有相應的醫保板塊,參保人可以選擇相應的服務查看自己醫保賬戶的流水。

3.參保人繳納靈活就業醫療保險。

在中國,除了員工還有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需要繳納的醫保比例遠高於在職職工。但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部分相應費用要匯到參保地統籌賬戶,只有個人原來繳納的資金才會匯到其個人醫保賬戶,所以醫保余額頁面顯示的金額與自己繳納的金額不符是正常的。

4.錯誤的計算方法

壹般來說,我國的職工醫保是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的。繳費基數壹樣,但是繳費比例不壹樣。有些參保人在計算時可能會不小心把單位繳納的部分加進去,導致醫保余額和自己計算的繳費金額不壹致。我國目前只有職工醫保有個人醫保賬戶,能夠匯入個人醫保賬戶的資金是當地醫保個人需要支付的部分資金。

綜上所述,如果職工繳費金額與醫保賬戶余額不壹致,可以去社保局咨詢具體情況。如果社保經辦機構侵犯了參保人的權益,參保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犯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犯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請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