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i城鄉居民門診醫療保險報銷起付線標準為:壹個年度內,慢性病診療費用超過500元,兩病超過700元,三病超過900元,在醫保範圍內,醫保基金按60%報銷,年度累計報銷限額3000元。重特大疾病門診報銷的病種包括惡性腫瘤、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和長期血液透析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醫保基金支付70%,費用與本年度住院費用合並計算,不超過規定的最高限額。
社會保障報銷政策:
1.報銷範圍:涵蓋門診治療、藥品費用、特殊疾病門診費用等。
2.免賠額標準: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社保計劃會有不同的免賠額標準;
3.報銷比例:通常按照壹定比例報銷,比例根據社保方案不同而不同;
4.封頂線限額:報銷金額達到壹定金額後,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5.定點醫療機構:報銷通常需要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
6.個人賬戶使用:部分地區允許個人醫保賬戶支付部分費用,以降低起付線門檻。
綜上,2023年Xi城鄉居民門診醫保報銷起付線為壹種疾病超過500元,兩種疾病超過700元,三種疾病超過900元的慢性病。醫保基金在範圍內按60%報銷,重疾按70%報銷,門診和住院費用合並計算,年度累計報銷限額3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重特大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分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