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人持下列證件、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繳費登記,填寫《合肥市社會保險登記表》壹式三份(繳費人、地稅機關、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各壹份)。
營業執照或其他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銀行賬號證明;
付款人設立的批準文件;
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地方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2.繳費人攜帶《合肥市社會保險登記表》、經地稅機關審核的《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壹式兩份、已登記的聘用登記花名冊到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登記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必須為其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
3.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聘用人員未在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登記備案的,可持《聘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聘用人員登記表》(紙質和電子版)、勞動合同在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登記科同時辦理聘用人員登記備案手續。電子表格可以用u盤拷貝,也可以從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征繳中心核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