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負責按照被保險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實申報其繳納的工資。
2.去年廣東省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省平均工資)5525元;佛山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平均工資)為51,51元。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為2906元;上限為全省平均工資的300%,即5525×300%=16575元。
4.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統壹為2018年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即5151元。
5.生育保險最低工資為全市平均工資的75%,即:5151×75%=3863元;上限為全市平均工資的300%,即:5151×300% = 15453元。
6.失業保險最低工資為1510元,上限為平均工資的300%,即5151×300% = 15453元。
7.工傷保險最低工資為全市平均工資的60%,即:5151×60% = 3091元;上限為全市平均工資的300%,即:5151×300% = 154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