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辭職後的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障

辭職後的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障

法律分析:對於離職的職工,原公司不再繼續繳納社保,由原單位到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社保自動關閉。但是辭職後的社保可以轉移轉出。辭職後立即找到新工作的,可以辦理調動手續,由新單位續保。這種情況下,續費也由新單位承擔。如果新單位在異地,需要按照異地社保中心內部的流程,異地不同政策辦理。辭職前最好去社保中心了解清楚。辭職後不馬上找新公司,不用擔心社保清零。可以轉到自己個人賬戶,也可以從公司賬戶轉到自己賬戶。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個人需要繳納社保的,先去當地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再去醫保中心辦理醫保。他們需要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個人身份證、失業證、醫療保險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