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費-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實際繳納社保費用時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借方: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3、實際支付的工資:
借:應付款-工資(應付),
貸:其他應收款(款項)-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實際金額)。
擴展數據: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過程中,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最重要的來源。
也可視為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為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職工和雇主)收取的費用。
成本分擔的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
這三個科目的不同組合,產生了很多分攤費用的方式。即使在同壹個國家,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也可能采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政府承擔最終責任。
在雇主和雇員分擔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可以細分幾種情況:
1.等速率共享系統
2.費率差別共享系統
3.比例累進制
參保單位應當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其繳費申報後3日內,以現金形式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的支付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在自己的銀行支付;
2、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
3、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保單位和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繳費方式。
中國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面:
(壹)被保險人按照其工資收入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工資收入無法確定的,按照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二)參保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
(三)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捐贈的銀行利息或者投資回報等。
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括五大類,
它們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應當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建帳核算,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應當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