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六條。
獲準發放社會保障卡的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明確的社會保障卡申領和管理規則,並通過服務場所快遞、政府網站公示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四)社會保障卡損毀或者丟失後的掛失和補發程序;
(五)發卡機構、持卡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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