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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畢業醫療保險如何續保

壹、畢業後醫療保險辦理如下:

1.畢業生入職用人單位後,從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當月起,應依法與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由單位統壹辦理參保手續;

2.大學生畢業後選擇靈活就業方式。此類畢業生雖無用人單位,但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願選擇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

(1)高校畢業生持社保卡、畢業證或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醫療保險部門出具的保險證明到便民服務中心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手續,繳納醫療保險費。

(2)網上支付。進入支付寶界面,點擊市民中心;點擊界面中的服務大廳;進入界面,點擊居民醫保繳費。

二、社保所需材料如下:

1.個人繳納社保和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所需的基本信息:

(1)本人戶口本;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張;

(4)銀行卡。

如需購買養老保險:攜帶本人身份證、失業證、兩張1寸照片到當地社保中心業務窗口辦理。

2.企業繳納社保所需信息: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保險人的工資單;

(5)公章;

(6)如果妳要轉賬,妳得先去銀行辦理代扣協議,然後妳就可以把這些東西都帶上,在社保局填寫相關表格。

此外,企業新申請社會保險登記的,應當提供以下證件或者材料:

(1)營業執照、批準設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

(4)銀行賬號的有效證明、開戶許可證或開戶核準通知書;

(5)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