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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公司社保繳費標準

成都公司社保繳納標準如下:

1.養老金:單位繳納基數的20%,個人代扣基數的8%;

2.失業:單位繳費1.5%基數,個人代扣0.5%基數,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3.工傷:根據單位性質,代扣比例不同。以外商獨資企業為例,按1%的基數繳納,個人不繳納;

4.生育:外地戶口員工不在此保險範圍內,北京戶口員工繳費基數0.8%,個人不繳費;

5.醫療:單位繳費基數9%(基本醫療)+1%(大額統籌),個人代扣2%(基本醫療)+3(大額統籌);

6.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繳納基數的8%。如果單位條件好,可以申請提高到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