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個人2%,單位8%;
養老保險:個人8%,單位20%;
失業保險:個人1%,單位2%;
工傷保險:無個人,單位1%;
生育保險:無個人,單位1%;
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由單位承擔。
公積金繳存比例:5-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