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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停保續保後多久可以用醫保?

社保斷了,可以用醫保不超過三個月,還可以用醫保。

如果超過三個月,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繳納醫保後可以繼續享受醫保待遇。各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當社保支付中斷時,可以采用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社保支付:

1.社保局自繳:對於本地人,可直接由社保局辦理,可繳納到城鎮職工社保或城鎮居民社保;

2.中介代付:選擇合適的社保機構代付是最直接省心的補救措施。我們需要支付的費用,不僅僅是社保的必要費用,還有社保經辦機構的服務費;

3.後續繳費: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年限可以累計。如果斷供,年後交夠就行了。所以,我們也可以選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還錢。邊肖建議最好在退休前05年還清15。

綜上所述,如果退休年齡仍低於最低繳費年限,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申請養老保險延期繳費。如果是外地戶籍,需要繳納10年,才能申請延期繳納。社保卡的功能會越來越強大。以後壹張社保卡享受102福利,和我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所以,積極參保,繳納保費是非常重要的。最好是不間斷地連續支付。雖然後期可以彌補,但是中斷繳費還是有很大影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