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稅務局公布的信息,2024年2月10至25日,用人單位應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沒有選擇批量扣款繳費方式或者批量扣款失敗,也可以在2月10至25日自行繳費。
個人社保繳納步驟如下:
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選擇需要參加的社保項目。
根據選擇的社保項目和當地社保部門的要求,準備好相關的個人資料。壹般是身份證明、戶口本、就業證明(如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和近照。
繳納社保費壹般有兩種方式:壹種是按月或按年定期繳納,壹種是壹次性繳納。
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填寫相關申請表,提交個人資料,選擇繳費方式。
根據個人選擇的社保項目和繳費方式,社保部門會計算出應繳納的社保費用。
根據社保部門的要求,完成繳費手續。
繳費成功後,壹定要妥善保存社保部門出具的繳費憑證。
綜上所述,北京社保2月份繳費截止日期為2月25日,繳費人應根據個人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方式,並註意確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