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社會保險管理制度》第七條,新參保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1免冠照片2張,1身份證復印件,續交者另行提供保險(中)終止表)後,財政部門在壹個月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如因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材料導致報名延遲,由員工承擔相應費用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