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都是由企業和個人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則完全由企業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