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3505元,上限調整為17565元。
3.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上限調整為19791元。
4.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5.特定人員工傷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4588元,上限調整為229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