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員工工資在300%至60%之間的,按實際申報。無法確定職工工資收入時,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社保每年都會定時(3月或7月,異地)核定基數,並根據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有必要準備這些工資表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壹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並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應當繳納的數額按照本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繳費單位完成申報手續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