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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醫保卡的後果

醫保卡是參保人員的就醫憑證,是醫療費用的結算憑證。冒用他人醫保卡,不僅會導致醫保基金流失,還會幹擾參保人員正常就醫,損害參保人員利益。《醫療保險監督辦法》明確規定,冒用他人醫療保險憑證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責令其退還相關醫療保險費用,並可處以警告或者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款,並可變更其會計結算方式1至6個月。

每個參加醫保的人都有醫保卡。用戶可以使用醫保卡看病、買藥或報銷醫療費用。它的功能很多,但是需要註意的是醫保卡只能自己用,那麽如果把醫保卡借給別人會怎麽樣呢?我們壹起來看分析。

1,保險詐騙,違反法律。但從法律角度來說,冒用他人醫保卡報銷醫療費用,已經屬於騙保,應該追究法律責任。即使醫保卡持有人同意他人使用,也不允許報銷。

2.冒用醫保卡的人會受到懲罰,借用醫保卡的人也會受到牽連。按照這種情況,很多人可能只是好心做了壞事,並沒有想過實施騙保等不良行為。但如果事情真的發生了,雙方都脫不了幹系。

3.借用他人的醫保卡後,他的病歷就會存在於醫保卡使用者的檔案中,這個病歷就變成了自己的,極有可能導致以後醫生對自己的誤診。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現金、實物返還或者獲取其他非法利益。參保人有前述行為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暫停醫療費用網上結算3個月至12個月;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上述行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以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達到數額較大,觸犯刑法的,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