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員到其參保地的分支機構報銷;各分支機構工作人員對參保人提供的報銷資料進行審核,決定是否受理;
信息不全的,出具壹次性補充材料通知書;
工作人員會對受理的材料進行整理,並根據醫保基金支付的相關規定進行逐級審核;
逐級審核後,參保人簽字確認報銷金額,逐級審核後交財務部門。
患者異地住院,所住醫院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根據《駐馬店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出院後回保險經辦機構報銷,需攜帶以下材料:發票、費用總清單、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結婚證、居民出生登記服務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雙方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必須開通銀行功能)。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