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本市將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2021調整為7月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480元調整為2590元。以下項目不屬於月最低工資的壹部分,應由雇主單獨支付:
(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和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中的崗位津貼。
(三)夥食補貼、通勤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調整為23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