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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異地醫保怎麽報銷

東莞市醫保異地報銷流程如下:出院時本人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出院診斷證明、出院通知單、東莞市社會保險住院核實及自費項目簽章表第二聯、東莞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住院登記信息確認表第二聯到出院結算處辦理出院結算及醫療費用報銷手續;支付個人支付的部分,拿回醫藥費收據。

社保卡異地報銷主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辦理:

1,人員異地就醫,先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

2、就醫結束後,憑相關票據到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3.參保地與就醫地之間實現醫保聯網結算的,可在就醫地刷醫保卡直接結算醫療費用。

醫保異地報銷方式:1。在參保地醫保部門申請異地就醫,異地就醫後憑報銷單和同意就診證明參保報銷。

2.如果長期在外地生活,申請外地醫保定點醫院,發病後到定點醫院就醫,然後拿著費用和治療清單到參保地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