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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什麽要搞養老保險?是向富人收稅,補貼窮人嗎?

經過4年多的調研論證,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已接近完成。

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各方已就總體方案達成初步理解,如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國有資產轉社保、延遲退休年齡等。然而,個人養老金賬戶不可避免的未來仍有很大爭議。

在我國,個人養老金賬戶由職工月工資的8%形成,權益歸個人所有,相當於壹種強制儲蓄;單位繳納的養老金會進入社會統籌部分,領取時會強調* * *經濟,吃“大鍋飯”。

個人賬戶中的部分職工退休後能領取多少,與賬戶中儲蓄的多少密切相關。

個人賬戶是20多年前上壹輪社保改革推出的新事物。當時全民社保體系初步建立,但由於種種原因,個人賬戶長期處於空賬運行狀態。過去幾年,政策並沒有明確個人賬戶改革的方向。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僅作出“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體系”的表述。

到目前為止,對於其變化會對被保險人未來的生活產生怎樣的影響,眾說紛紜。

個人賬戶變更

與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建立基本養老金制度時,采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單位繳納的職工工資,20%左右進入統籌賬戶,職工本人繳納的8%進入個人賬戶。

從政策設計來看,兩部分對應的是兩種制度,不同的思路。社會統籌對應的是現收現付制,即職工為退休繳費,其存款不留在賬戶上,而是直接發放給當期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對應的是積累制,也就是職工自己存錢,存到銀行賬戶裏,作為未來的養老金資產。

員工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也分為兩部分,對應不同的計發方式。社會統籌的分配主要與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雖然參考了繳費年限、繳費金額等因素,但與個人繳費行為的相關性遠不如個人賬戶明顯。後者相當於強制存款,計算支付方式簡單,就是把賬戶裏累計的本息除以固定的月數,按月支付。比如60歲退休的人,月供除以本息139,體現了“多繳多得”的原則。

中國的統賬制意在兼具兩種制度的優點:與社會統籌相對應的現收現付制具有很強的二次分配功能,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個人賬戶對應的清晰的累積產權可以促使人們多繳費。

但兩種制度也有各自的不足,在更早的時候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現收現付制受到人口結構老齡化的巨大壓力,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年輕人繳費壓力也在上升,面臨可持續的風險;積累制的壓力來自於保值增值,比如運營不好,相當於人民養老錢貶值。

當初,相當美好的制度假設並沒有完全發揮其預期的作用。

因為在制度建立之前退休或將要退休的人,並沒有為養老攢下任何錢,而政府又期望他們得到足夠的養老,這部分歷史欠賬的償還任務就轉移到了後來的繳費人身上,這也是國內養老保險繳費率高達28%的由來。這也可以解釋,在經濟下行時期,降低社保成本的呼聲屢屢出現,但降低養老保險費率的步驟謹慎。

同樣,由於這種歷史欠賬和老年人口比例越來越大,統籌賬戶不足以發放給退休人員,只能挪用個人賬戶資金來填補窟窿。

這樣,用於積累的個人賬戶就沒有實際資金,只有壹條繳費記錄。所以養賬結合實際上類似於原來的現收現付制的老路。

如果單純的回去,也不可怕。問題是個人賬戶裏的收費金額越滾越大,最終還是要用真金白銀還賬戶。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震估計,如果公共預算收入和個人賬戶記賬規模的年增長率維持在2015的水平,到2024年,也就是7年後,個人賬戶記賬規模將超過公共預算收入。

這相當令人費解,留給人們想出解決辦法的時間不多了。

政策制定者多年前就註意到了這個問題,並試圖解決它。從2000年開始,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被列為試點,逐步建立個人賬戶,即把資金註入到原本處於赤字狀態的個人賬戶中。2006年,試點擴大到天津、上海、山西等8個省市。

然而事與願違,遼寧試點積累的不多的資金再次被挪用於當期的養老金發放。此後“做實個人賬戶”的提法也在後續的政策文本中消失,個人賬戶改革至今沒有實質性進展。

三種可能的改革路徑

是應該保留統賬結合的糟糕表現,還是幹脆回歸現收現付?

目前有三種改革思路:維持現有制度不變,或者適當降低個人賬戶比例;實行“單獨賬戶制”,即將個人賬戶部分或全部轉入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名義賬戶制,個人賬戶比例擴大到16%的“大賬戶”,促進養老金制度向積累制過渡。

不同的想法可能會帶來不同的結果。

如果原系統不變,必須調整部分系統參數,以應對老齡化支付壓力。比如延長退休年齡,延長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時間。隨著人均壽命的提高,目前只有交15年保險才能領取養老金的做法勢必會改變。

這幾年“分賬”的想法越來越活躍。所謂補充養老金,主要是指壹些企業為員工建立的企業年金制度。壹些學者設想,政府應該為所有公民建立壹個新的養老金賬戶,並通過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和員工將錢存入該賬戶。這種制度設計在國外已經實踐很久了。例如,在美國個人退休賬戶中,人們可以很容易地查看他們賬戶的存款記錄和余額。補充養老的歸屬很明確,就是歸個人所有,個人對如何投資有壹定的選擇權。但這種想法目前最大的困難是企業和政府的積極性不高。2016年,只有2325萬人有企業年金。

更大的困難在於,轉入補充養老金的資金必須變現,這將帶來財政壓力,或者迫使政府尋找新的收入來源。

保監會副主席黃宏6月底公開表示,將盡快制定並完成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該計劃指向壹些具體的商業養老金產品,而不是建立壹個新的養老金賬戶。這可能說明“分賬”的想法還沒有被決策者采納。

名義賬戶制度的建立是基於個人賬戶空賬的現實。在這種設計中,員工仍然將錢存入個人賬戶,但賬戶中沒有真正的資金。所有的繳費都用於支付當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職工的繳費和收入作為未來養老金支付的基礎記錄,以強化“多繳多得”,鼓勵人們多繳費。另外,隨著資金的積累,會逐漸轉化為積累制,提高未來養老金的可持續性。

為了調動人們的繳費積極性,需要擴大個人賬戶的比例,比如從單位繳費中劃出8%,使個人賬戶擴大到16%,也就是所謂的“大賬戶”改革方案。

這種方式可以避免短時間內直接轉化為實賬的巨大成本,同時由於賬戶中沒有實賬資金,可以避免在國內資本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投資運營的壓力。

對資本運作的擔憂不僅僅是中國的問題。

2001前後,是否引入個人賬戶在美國引起了討論。美國退休人員協會副主席多蘿西·西蒙(Dorothy Simon)對《財經》表示,2008年經濟衰退後,不再有人來討論這個問題,因為人們不願意承擔金融和經濟風險。但她反復重申,為了獲得壹個合適的晚年,人們必須盡早開始自己的儲蓄計劃。

對於所有國家來說,在考慮是否將個人賬戶引入基礎養老金時都是非常謹慎的。

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傳統的現收現付養老金制度是國際公認的。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養老金制度相繼改革,個人賬戶制度引起廣泛關註。但比較典型且持久的只有新加坡1955建立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智利1981建立的私人競爭管理的個人賬戶制度,瑞典90年代的名義個人賬戶制度。

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基本養老金仍采用現收現付制。職工和企業繳費全部繳入統籌賬戶,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財政撥付。這種方法容易管理,但容易讓財務不堪重負。

作為歐洲老齡化人口最高的國家和養老保險制度的發源地,德國的養老金支付也面臨赤字危機,領取人數上升,待遇水平下降。雖然采取了延遲退休年齡、削減福利支出等補救措施,但形勢依然嚴峻。由於歐盟國家不允許通過借款提供養老金,德國可能面臨降低替代率或提高繳費比例的選擇。

國內的大賬戶方案可以避免資金運作的麻煩,但會給現有的養老金管理體制帶來不小的挑戰。《財經》記者了解到,在過去幾年中,該計劃壹度得到決策層的認可,但後來被擱置。

我們應該選擇哪種方案?

對於中國來說,養老保險改革的特殊之處在於“超級老齡化”即將到來。

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恒指出,從2015年到2050年,中國老年人口比例持續增加,老齡化速度遠高於其他國家。總和生育率長期偏低,而人均壽命卻在增加,因此完善制度的緊迫性在增加。

在擴大個人賬戶、維持現狀和通過參數調整提高養老金可持續性這兩個選項中,理念的差異最為顯著:前者更註重精算公平,強調繳費積極性與待遇正相關;後者強調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經濟效應。

在壹些學者看來,現收現付制將個人養老金水平與社會平均工資緊密掛鉤,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如果特別突出個人賬戶的“多繳多得”,收入分配原有的懸殊也會被拉大,更有利於富人,從而背離了社會保障的初衷。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理事長宋曉武也擔心,如果改革不利於窮人,個人賬戶回報率不高,富人不主動繳費,整個體系會很尷尬。

智利作為建立養老金個人賬戶制度的標桿,陷入兩難境地。1981這個國家徹底改革了原來的現收現付制,由政府承擔轉軌成本,建立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體系。

目前,智利個人賬戶體系積累了6543.8+0700億美元的養老基金余額,相當於智利國內生產總值的70%。然而,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楊軍表示,智利的個人賬戶實際上沒有充分發揮激勵作用,覆蓋率也不高。

即使強制公民參加養老保險,智利2009年至2016年的平均覆蓋水平也只有56%,職工繳費年限只占其就業年限的壹半左右,這實際上會導致參保人員退休後得不到足夠的養老金待遇。

智利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投資回報率也在下降。從1981到1990,養老金實際平均收益率為12.5%,從1991到2000年的9.24%,從2001到2010下降到6.6。

但也有學者提出,即使擴大了個人賬戶,也可以設計壹些機制來提高再分配效應,比如模仿德國的“李斯特模式”:在繳費時補貼壹些弱勢群體,以提高他們未來的養老金收入。

采用名義賬戶方案還有壹個難點:職工繳納到個人賬戶的儲蓄如何支付利息,關系到職工未來養老金收入的高低。

該方案的支持者、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曾對《財經》表示,記賬利率應該是動態的,即根據經濟發展情況來確定。采用名義賬戶制,就是將賬戶收益率與生物收益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率與人口自然增長率之和)掛鉤,或者直接將生物收益率作為賬戶記賬利率,使系統均衡運行。總之,工資水平提高快,回報率就高。

現在的個人賬戶已經空了,即使不采取名義賬戶制,也要給合理的利息。以前記賬利率低,地區差異大。以2015為例,山東、遼寧、四川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分別為4.25%、2.76%、1.5%。

6月底,全國統壹的職工養老金個人賬戶利率首次制定並公布,為8.31%。新政提出參考職工工資增長、基金結余等因素,這壹調整被認為是彌補了過去的低利率,提振了人們對制度的信心。名義賬戶制下,記賬利率的設定過程會更加透明,精算程度也會更高。如果個人賬戶比例擴大,職工可能要承擔更多可能的經濟衰退風險,養老金待遇可能不會延續目前行政上調的狀態。

此外,隨著下文的確定,過渡成本是不可避免的,支付的壓力可能會分散到多代人身上,以實現制度的長期可持續性。

因此,無論采取哪種改革路徑,都很難稱之為完美的解決方案,個人養老金賬戶將轉向何處需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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