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前,單位和個人已參加失業保險;
2.履行繳費義務1年;
3、失業登記和求職要求;
4.非故意中斷就業;
二、應用方法: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平臺()
點擊首頁左上角的個人登錄→統壹身份認證登錄→失業保險金申領。
2.“北京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賬號
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北京人社”→微服務→辦理服務→申領失業保險金→統壹身份認證登錄→申領。
3.“北京人社”APP
點擊首頁左上角“我要辦”→申領失業保險金→統壹身份認證登錄→申請。
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
1,1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可領取失業保險金3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按照每滿壹年發放壹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確定增發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四、失業保險金的數額:
(壹)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34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61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88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15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43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