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企業需要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公司每個月都要把新增員工加入公司社保賬戶,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裏刪除。社保賬戶是壹個獨立的賬戶,增加或刪除員工的操作必須在賬戶中進行。
單位需要每月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保證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入職第壹個月的工資為基數。
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簽訂銀行繳費協議的,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社保費。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去社保局現場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