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卡人3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按照本人月工資基數的1%返還至個人賬戶。
3.持卡人45歲以上的,每月工資基數的2%返還到個人賬戶。
4.持卡人為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的,按壹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返還至個人賬戶。
5.持卡人為7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的,按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返還至個人賬戶。
單位參保人可直接到單位負責人處采集信息,到社保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