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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地繳納醫保前應該怎麽做?

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簡單來說就是跨地區變更就業、戶籍或常住戶口。按規定在轉入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原工作、居住地區的個人醫療保險信息記錄可轉入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地區;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從原統籌地區轉移到新統籌地區。這樣才能保證參保人的醫療保險權益完整、連續。

異地跳槽,醫保卡裏的錢不會失效。回去可以繼續用。或者留給親戚朋友用。只要有密碼。醫保還不能轉。

1.需要離開戶籍所在地工作的,可以申請暫緩繳納原來在戶籍所在地繳納的社保,不需要搬家。

建議:申請醫保單獨繳費,屬地管理,暫停繳費就不能享受醫保待遇。有的地方停繳三個月以上,醫保賬戶余額清零。(詳情請咨詢戶籍所在地社保局)

2.離開戶籍所在地到異地工作後,可以在異地重新辦理社保賬戶繳費。以後離開異地,可以把異地的社保賬戶遷回戶籍地合並,合並後的社保不影響妳的累計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在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時,只需提交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有醫保的職工可以由單位申請,靈活就業人員和居民可以由個人申請。提交申請有兩種方式:

1.通過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險信息平臺直接提交申請。轉出、轉入經辦機構已在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險信息平臺上線,並開通了轉移接續業務網上辦理通道的,申請人可通過國家醫療保險服務平臺首頁下方的本地網大廳入口提交申請。

2.通過線下方式在轉入或轉出機構窗口申請。被保險人或用人單位成功受理轉移接續申請後,無需擔心。剩下的後續工作由調出機構和調入機構完成。壹般情況下,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可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轉移接續手續辦理過程中,參保人或用人單位可通過醫保信息平臺查詢業務進展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