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減員下月也生效,需要當月繼續扣費;
有些人以每月的第五天作為分界點。比如當月5號之前增加人員,可以算作當月有效,當月扣除費用。
當月5日前減員,可以認為上月生效,上月已停保,無需當月繳費;
但是各地政策和時間劃分並不統壹,還是需要自己咨詢。
擴展數據
被保險人數量的增加
參保單位提供的表格復印件(壹式兩份)及相關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不能使用其他印章)。
參保單位分為兩類,壹類是從未參加過社會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新參保人員),壹類是調入本單位時已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調入人員)。
1.新參與者的數量增加了。
(1)辦理所需材料(需加蓋公章):
(1)身份證復印件(本市城鎮人員);
(2)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本市農村戶籍,外地城鎮和外地農村戶籍人員還需提供。如四險與醫療壹並辦理,請按上述要求提供復印件)
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的,需在添加表中註明:“繳費人類別及添加人員相關信息經單位核實,如有問題由單位負責”,並加蓋單位公章。
(2)填寫報告:
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增長情況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
2.處理調動人員的增加
(1)辦理所需材料: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
3.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4.辦理流程:單位網上取號後,攜帶填好的表格及相關材料到服務大廳壹樓征收部窗口辦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