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司變更造成的,需要向原公司申請變更保險。如果個人重復參保,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相關事項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