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按照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按規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1%記入個人賬戶,其余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作為今後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資金來源。
“五險壹金”的繳納比例在不同地區會有所不同,即使是同壹個省。詳情請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以北京為例: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計入統籌基金,3%計入個人賬戶),個人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醫保支付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所屬的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
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