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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醫保如何分級支付?

醫療保險分為基本醫療壹級、基本醫療二級、基本醫療三級三個檔次,其繳費、待遇、適應人群都不壹樣。

壹、醫療救治原則

1.壹級參保人:在市內任意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2.二類參保人員:門診在綁定社康中心就醫,在市內任壹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大病門診在規定醫療機構就醫。

3.三級參保人員:門診在綁定社康中心就醫,住院和門診大病在規定醫療機構就醫。

二、交費?

1,基本醫療(單位6%+個人2%)+地方補充醫療(單位0.2%)+生育醫療(單位0.5%),繳費基數為職工實際繳費工資(最低為3131元),繳費總額為272元;

2.基本醫療第二檔繳費基數(單位0.5%+個人0.2%)+地方補充醫療(單位0.1%)+生育醫療(單位0.2%)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現為5218),累計繳費52;

3.第三檔基本醫療(單位0.4%+個人0.1%)+地方補充醫療(單位0.05%),繳費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現為5218),繳費總額為29元。

三、普通門診治療

1.壹類參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普通門診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衛生院基本醫療費用70%由個人賬戶支付,30%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

2、第二被保險人/第三被保險人:

(1)屬於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分別按80%和60%的比例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

(2)屬於醫保目錄的單次診療或醫用材料,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120元;

(三)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個二、三級參保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不超過1,000元。

第四,個人賬戶家庭互助

1.壹類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5%的部分,超出部分可在醫保目錄範圍內的非處方藥定點藥店購買;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以自付。

其在定點醫療機構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可以為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支付健康體檢和預防接種費用。

2.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無。去藥店買藥不能刷社保卡。

五、個人賬戶不足支付。

1.壹類參保人員:連續參保滿壹年,且同壹醫保年度內本人支付的基本門診醫療費用和補充醫療費用占超市從業人員平均工資5%的,超出部分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70%(70周歲以上支付80%)。

2.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無。

六、門診大型設備檢查和治療費用

1.壹級被保險人: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80%。

2.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普通診療項目最高單價不超過120元。

七、普通門診輸血費用

1.壹級被保險人: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90%。

2.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按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70%。

八、門診大病治療

壹級被保險人/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根據連續投保年限由統籌基金支付60%-90%。

九、住院治療

1.壹級被保險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起付線以上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按規定支付95%或90%。

2、第二被保險人/第三被保險人:

(1)可以在社康中心綁定的結算醫院住院,也可以通過結算醫院轉診到規定的醫院。住院起付線以上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壹級醫院:85%;二級醫院:80%;三級醫院:75%

(2)未經轉診到結算醫院以外的醫院就診的,按該醫院住院支付標準(即上述1條中的支付標準)的90%支付。

X.市外就醫治療

1.壹級參保人:普通門診費用、大病門診費用、住院費用可按規定報銷。

2.二級被保險人/三級被保險人:普通門診費用不予報銷;符合規定的大病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可按規定報銷。

註意:政策會不時改變。請參考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