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學生來說,在畢業之前,大學生的社保是以居民身份在家鄉購買,或者以學生身份在學校購買。這個時候企業確實可以不給我們買社保。我們已經有了社保關系,企業不能給我們買他們的社保。但是如果壹個大學生已經畢業了,即使是在實習期或者試用期,用人單位也必須為我們購買社保,這是國家法律強制執行的規定。
公司讓我們簽自願放棄社保,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公司為了避免給員工買他們的社保,會讓員工簽壹份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特別是對於應屆大學生,他們非常願意,也會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要給我們買社保,以保住應屆畢業生的身份。甚至我們主動簽訂的協議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還有壹些用人單位不直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避免給員工買社保,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如果員工上班壹個月後,用人單位沒有購買社保,是違反法律的,工資應該按三倍支付。其次,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已經與勞動者形成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也有義務為勞動者購買社保。
時刻關註自己的社保繳納情況,保障自己的權益。作為員工,只有關註自己的社保,才能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壹般情況下,員工社保是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後購買的,所以要及時關註自己的社保繳納情況。每個月及時查看自己的社保。當妳的社保少繳或漏繳時,要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及時關註我們的社保繳納情況,不僅是對我們自身的保護,而且只有用人單位為我們繳納了社保,我們的社保關系才能轉移。
我們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作為員工拿起法律武器,當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為我們購買社保時,我們要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在查詢自己的社保時發現沒有繳費記錄,壹定要先問清楚自己的公司是否及時給自己買了社保就夠了。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為我們購買社保,我們只好和用人單位協商,讓用人單位及時為我們繳納社保。如果用人單位堅持不給我們買社保,那麽我們需要找相關單位投訴,甚至去仲裁。
我們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監督用人單位及時為我們購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