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仍有部分市直企業退休人員因逾期未發證而停發養老金。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年至少認證壹次,每次認證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全年均可申請。超過12個月未認證為逾期認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因逾期未發證而停發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請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待遇續發”業務後再恢復發放待遇(之前停發的待遇壹並補發)。同時請同步更改人員聯系方式,以便日後短信精準推送溫馨提醒。
二是因逾期證明停發養老金,再通過“廣東易”微信小程序等自助方式辦理補證的,還需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待遇續發”業務後才能恢復待遇(之前停發的待遇壹並補發)。同時請同步更改人員聯系方式,以便日後短信精準推送溫馨提醒。
三、市直企業退休人員在省內異地居住的,應在恢復待遇發放前,到居住地(深圳除外)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待遇續發”業務(之前暫停的待遇壹並補發)。
四、自2022年9月13日起,市行政服務中心實行“全程預約”業務辦理模式。請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社保部門辦理業務,提前預約現場辦理時間。
五、居住在市區的行動不便的特殊人群可向我局申請現場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