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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怎麽買兩地社保?

退休買兩個地方的社保:兩個地方交了兩個社保,壹個可以註銷壹個可以保留(社保政策規定壹個人只能有壹個社保賬戶)。按照國家規定,社保賬戶只能轉移到戶籍所在地。

如果兩地繳納社保,退休後可以在當地社保局領取養老金。在兩地累計繳費15年,在其他地方累計繳費10年,達到退休年齡時已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的,可在當地領取養老金。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不滿10年的,轉入其繳費超過10年的社保部門,在兩地繳費不滿10年的,轉入其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養老金是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的貢獻和享受養老保險的資格或退休條件,以貨幣形式按月或壹次性支付的保險福利。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屬於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社保異地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05+65438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4.新的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間有缺口,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綜上所述,想要辦理異地社保,需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