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事項:單位保險登記是指從事生產性或非生產性業務的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者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征繳中心保險登記部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業務。
處理時間:7個工作日
經辦部門:保險註冊部
處理程序:
1.參保單位經辦人持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到長沙市勞動保障局政務大廳“登記窗口”領取或登錄長沙市勞動保障服務網下載《長沙市首個社會保險參保人基本信息表》、《長沙市社會保險登記表》、《長沙市社會保險參保人變更表(增)》等相關表格。
2.參保單位經辦人將上述表格、正確填寫並加蓋公章的相關材料和憑證報政務公開大廳“參保登記”窗口審核。新增參保人數超過100人的單位,由保險登記部門負責人報中心負責人批準;
相關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批準設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除外);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地稅);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相關憑證包括: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明細科目;近三個月工資發放的會計憑證。
3.對審核通過的新參保單位,參保登記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參保登記錄入,生成本單位五險統壹收繳號。
4.參保登記部門每月對新參保單位應收賬款進行核對,並打印繳費通知單。參保單位經辦人憑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長沙銀行)繳納首筆社會保險費(首筆繳費只能自行繳費),並與銀行簽訂《定期扣款業務繳費授權書》和《定期扣款業務合同清單》;
5.參保單位首次繳費後,在政務公開大廳“基金收據打印”窗口打印收據,憑收據到八樓參保登記部門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同時,在政務公開大廳打印個人《醫療保險手冊》與參保人壹寸。
經辦電話:0731-8490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