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或員工成為公司員工,其社保可以轉移到公司。這個過程通常包括:
1.停止個體商戶名下的社保繳納。
2.向新公司提供個人社保信息。
3.新公司在當地社保局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社保轉移時壹定要保證社保的連續性,避免出現代扣代繳的情況,保證以後社保待遇(如養老金)不受影響。具體操作步驟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向當地社保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詳細信息和指導。
另外,社保轉移不影響個體商戶向公司轉型。個體商戶如果想轉型為公司,需要按照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完成公司註冊手續,並以公司形式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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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