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社保養老金領取者被判刑後,服刑期間能否繼續領取養老金?有相關文件嗎?

社保養老金領取者被判刑後,服刑期間能否繼續領取養老金?有相關文件嗎?

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養老金,享受正常加薪。有期徒刑緩刑可以領取養老金,但不享受正常加薪。

相關文件如下:

1.人事部關於離休幹部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內能否增加退休費的函1996286號。

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未被剝奪政治權利,按規定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的退休幹部,試用期與國家規定壹致的,不應增加退休費,但試用期滿後可按規定增加,但試用期差額部分不予補發。?

2、《關於被判刑後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批復》勞社廳[2006 54 38+0]44號。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在服刑或者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者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繼續按照服刑或者勞動教養前的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礎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緩刑、監外執行的退休人員,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未經定罪被拘留期間,其基本養老金停發。如果法院認定他無罪,通緝令或者拘留期間的基本養老金會補發。

3.關於對勞社廳[2003]315號函[2001]第44號補充說明的函。

服刑後暫予監外執行和假釋期間,退休人員可繼續按服刑前的標準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假釋期滿,宣告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的,繼續按照量刑前的標準發放基礎養老金,並參加下壹年度基礎養老金的調整。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勞動教養,在服刑或者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直至服刑或者勞動教養期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而辭去工作。

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被判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批復